99年度完備電子病歷法制研修案」研討會暨公聽會 南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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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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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9年11月20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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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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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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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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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長庚醫院星光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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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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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鳥松鄉大埤路 12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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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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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佳恬0986131363/02-2758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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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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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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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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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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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賓致詞
高雄長庚醫院陳院長肇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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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5~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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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引言
劉德明 (IHE理事長/陽明大學生物醫學資訊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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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陳鋕雄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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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大綱
1.個資法對電子病歷之衝擊與影響
2.研議「全國影像交換中心」索引資料蒐集與利用如何符合個資法規範義務
3.病人病歷是否須分級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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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人(按筆畫):
鄭銘謙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
范仲玫(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行政中心高專)
顧振豪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專案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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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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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引言
劉德明 (IHE理事長/陽明大學生物醫學資訊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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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葉志良(元智大學社會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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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子病歷與醫療法病歷相關規範之之關連與適用性檢討
2.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所規範之電子簽章於實務運作上與醫療法相關規範之檢討。
3.綜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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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人(按筆畫):
鄭銘謙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
范仲玫(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行政中心高專)
顧振豪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專案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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